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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選舉辦法周五總結

2012選舉辦法周五總結

策略發展委員會政制發展專題小組,本周五將總結討論二○一二年選舉辦法,為今次小組討論畫上句號。港府於第四季決定修改二○一二年行政長官    和立法會    選舉辦法,盡早諮詢公眾。

  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給策發會專題小組的文件,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的辦法歸納了不同意見。在行政長官選舉上,委員會普遍認同二○一二年選舉委員會應過渡為二○一七年普選    行政長官的提名委員會,有利兩套選舉安排的銜接,而且提名門檻應維持選委會總人數八分之一,但未能為提名上限,及要取得四組別各四分一提名達共識。

  委員指毋須重組界別分組

  不過,在二○一二年的特首選舉    安排上,仍存在不少分歧。有委員認為二○一二年選舉辦法的民主程度應在目前基礎上有明顯的進步。只是也有委員認為,安排不應大幅改變,首先二○一七已普選行政長官,二○一二年的選委會只會運作一次,不應有大改動;而從現在到二○一二年只有四年半,沒有足夠時間討論,以作出根本性改動。

  對於選委會的組成及人數,主要是維持四界別八百人組成或在八百人以上。也有委員認為,在現時四個界別中,增加、分拆和合併某些界別的分組,如增加婦女、青年、中小企、輔助專業、中港貿易等界別分組。不過,也有委員認為,二○一二是普選最後一屆,毋須重組界別分組。要擴大選民基礎和人數也有不同意見,有委員提出把區議會    納入選委會,但有指擴大選民基礎必需要有足夠時間討論如何調整,否則應維持不變。

  增立會代表性認受性

  在立法會產生辦法上,較多委員認為,在議席上要增加現時六十席至七十席,但也有認為增加至八十席可以培育更多政治人才及促進政黨發展,但有指一次過增加二十席可能引起太大變化。也有個別委員認為功能組別存廢未有定案前,不宜增加議席,以免為增加哪些新功能界別引起爭拗。

  委員認同在考慮功能組別選民範圍時,要增加立會代表性和認受性,要符合均衡參與和減少社會爭拗,但如何增加則未有一致意見。特別是增加區議會功能組別,有指區議會選民基礎與新增的地區直選選民重複,而區議會不是以職業及界別劃分,也不符合均衡參與原則,加上具質素的區議員可透過地區直選參與,毋須增加區議會議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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