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高中女生可放產假
【明報專訊】台灣 高中懷孕女學生將可請產前假、分娩假、流產假及育嬰假等假期。台灣教育部昨日頒布《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》修正案,表示為保障懷孕學生受教育的權利,懷孕高中女生可請產假,這項新規定最遲三周內公告實施。
少女生育率1.18%
台灣性教育協會去年中曾發表研究報告,指台灣少女生育率近年不斷攀升,15至19歲的女子生育率為1.18%,平均每100個女生就有1人是「小媽媽」,她們每年誕下的嬰兒有1萬多名,這還未統計選擇墮胎的少女。
《聯合晚報》報道引述教育部修正案第16條規定指,為落實性別平等、幫助懷孕或育有子女的學生完成學業,除原有的公假、病假之外,新增產前假、分娩假、流產假、育嬰假、生理假及喪假。如果學生因為這些理由請假時數超過學期總節數的一半,不需休學;超過三分之一的話,教師也不可以打0分。台灣勞基法的產假是兩個月,教育部中教司官員表示,高中生請產假不是比照勞基法,而是坐完月就可返校上課。